住房公积金代缴协议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拟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其员工住房公积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代缴范围
1.1 本协议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长期、稳定、低息的住房储金。
1.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缴纳的员工范围包括:在甲方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条 代缴标准
2.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给乙方。
2.2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足额缴纳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条 代缴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代缴住房公积金,双方应提前一个月签订续约协议。
3.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变更员工名单或缴费标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四条 代缴资金划拨
4.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划拨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2 乙方收到甲方划拨的款项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款项缴纳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五条 费用结算
5.1 乙方代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在每月末向甲方提供当月代缴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表,以便甲方核对。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同意解除保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7.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时间缴纳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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